吴福象、杨壮:科技中介助力我国深度参与全球创新链的政策建议
2025-11-20 次
摘要:随着创新活动趋向复杂化和专业化,需要加快科技中介建设,深度参与全球创新链治理。科技中介的功能,包括技术转移与成果转化、创新网络构建与协同、政策协调与科技咨询,借鉴国内外“互联共生型”“应用导向型”“龙头引领型”科技中介建设的经验,建议我国应大力扶持企业主导型科技中介机构,尽快建立科技中介行业标准规范,加快提升科技中介人才队伍素质。

科技中介作为连接创新主体、整合创新资源、加速科技成果转化的重要桥梁,其发展水平不仅会直接影响科技思想的转化效率,同时也关系到中国参与全球创新链治理的整体效能。与美国等发达国家相比,中国科技中介类型和组织形式单一,专业化程度和服务质量较低,是当前阶段中国科技创新体系的突出短板。在此背景下,中国在参与全球创新链治理时,需要将科技中介建设上升到战略高度,加快构建功能完备、高效协同的科技中介服务体系。
一、科技中介在全球创新链治理中的重要功能
随着全球创新链的深度推进,依靠传统的科研机构或企业自身力量难以满足跨境、跨领域的合作和转化需求。在此过程中,科技中介扮演着重要角色,主要功能包括:
1.技术转移与成果转化。促进技术转移与成果转化是推动技术全球流动和创新发展、提升全球创新链治理效率的中心环节。在此过程中,科技中介发挥着重要作用。科技中介拥有丰富的信息资源和专业的服务能力,通过高效的匹配机制,将科技成果与潜在的应用方连接起来,实现技术与产业需求的有效对接。例如,技术转移办公室、技术经纪人等技术中介组织,可以通过技术推广、专利代理、技术评估等方式,帮助科技成果快速实现产业化。
2.创新网络构建与协同。全球创新链治理的一个关键挑战,是如何促进不同国家或地区间的科技创新主体进行协同合作。科技中介正是凭借其丰富的行业经验和专业知识,能够精准地识别出不同国家或地区创新主体(如高校、科研机构、企业等)的需求和资源优势,并将这些创新主体成功连接起来,形成紧密的创新网络。通过建立共享机制,科技中介可以推动创新资源在创新网络中流动和共享,从而提升创新网络的整体效能,推动全球创新链发展。
3.政策协调与科技咨询。在全球创新与合作体系中,各国的政策法规和市场环境存在较大差异,如何协调不同政策体系之间的区别,是中国深度参与全球创新链治理时需要解决的难题。科技中介通过发挥“协调器”的作用,帮助不同国家或地区的各类主体在创新政策、知识产权保护、国际标准等方面进行协调与对接,不仅可以促进政府间的政策性对话,还能为企业和科研机构提供政策性咨询,帮助创新主体更好地理解和应对国际政策环境的变化,减少政策摩擦,促进全球创新的合作与共赢。
二、我国科技中介建设的突出短板和现实困境
1.机构规模与专业化程度不高。虽然近年来中国科技中介的数量有所增加,但整体规模依然较小,许多机构的服务能力和覆盖面仍然有限。此外,中国的科技中介大多缺乏行业深度,难以在高端技术领域提供专业化的服务。典型的行业有智能制造、新能源、量子信息技术等。
2.服务能力与市场需求不匹配。目前,科技中介主要提供基础性的技术评估、专利申请、政策咨询等服务,而这些服务往往侧重于科技创新的初期阶段,无法覆盖企业在整个创新链条中的多样化需求。随着中国企业不断嵌入全球创新链,其对全链条、全流程的科技服务需求越来越强烈,包括技术转移、资金对接、市场推广、产业孵化等。然而,目前大多数科技中介机构无法提供这些复杂和专业的服务,导致市场需求与服务内容严重脱节。
3.行业规范与监管体系不完善。当前,中国的科技中介行业尚未建立起统一的行业标准和操作规范,不同机构在服务内容、服务质量、收费标准等方面差异较大,导致市场秩序混乱。此外,在科技中介行业的监管方面中,存在政府部门职责划分不清晰、监管权力重叠的问题。
4.国际合作渠道与人才池滞后。中国的科技中介起步较晚,很多相关平台尚未与国际科技机构建立起长期的合作关系,因此缺乏高效的国际合作资源对接渠道。据统计,中国的国际合作论文数量偏少,国际合作率大约在20%左右。相比较而言,英国、法国和澳大利亚的合作率占比在50%-60%之间。此外,中国科技中介的专业人才队伍和复合型领军人才队伍专业性不强,尤其是在服务中国企业参与全球创新链治理方面的先导型人才相对缺乏。
三、国内外科技中介建设先进经验及模式总结
1.“互联共生型”科技中介模式。美国硅谷(Silicon Valley)拥有高度集成的创新创业生态系统,当中的各种科技中介高度分工、密切协作,共同推动高科技企业发展。先进经验包括:①高效的资源整合与分工。硅谷的科技中介群,形成了复杂高效的科技中介服务网络,各自在其中发挥着独特的作用,互为补充,确保企业在每个发展阶段都能得到所需的资源和服务。其中,包括创新孵化器和加速器(Y Combinator和500 Startups等)、风险投资公司(General Catalyst、a16z和Pegasus Tech Ventures等)、高校技术转移办公室(斯坦福大学技术转移办公室等),还包括各类律师事务所、会计事务所、市场营销公司、人才中介公司等。②人才流动与高端人才集聚。硅谷的开放文化和高薪待遇,吸引了来自全球各地的顶尖人才。凭借其高端人才的流动和积聚,硅谷的科技中介机构能够为高科技企业提供高质量的中介服务。
2.“应用导向型”科技中介模式。德国弗劳恩霍夫协会(Fraunhofer-Gesellschaft)是应用导向型科技中介的代表,其中的核心思想是将科学研究与产业发展完美结合。先进经验包括:①以合同研究为纽带的运作。弗劳恩霍夫协会下设各研究所主要采取“合同科研”方式为企业提供科研服务。企业就具体的技术改进、产品开发或者生产管理的需求委托研究所开展有针对性的研究开发,并支付费用。这种方式可以确保企业直接、迅速地得到为其“量身订做”的解决方案和科研成果。②与研究型大学进行捆绑合作。弗劳恩霍夫协会的研究所大多依托地理位置上邻近的高水平研究型大学而建设,实行与依托高校进行捆绑式合作的模式。这种模式可以保证高校高水平的科研成果得到及时的转化。
3.“龙头引领型”科技中介模式。上海浦东新区大企业开放创新中心计划(GOI)是典型的大企业“龙头引领型”科技中介,目的是以大企业开放创新中心为平台和纽带,“政产学研金服用”资源联动,共同推动技术突破、企业培育和产业升级。先进经验包括:①“一企一档一专员”制度。浦东新区为每一家大企业创新中心建立一套规范档案,配备一名专属服务人员。通过该工作制度,政府相关部门可以动态掌握创新中心发展态势,形成精细化管理服务网络体系,实现可视化跟踪。②赋能中小企业发展。GOI通过大企业开放创新中心可以有效管理创新链,为中小企业提供全方位支持。例如,举办“企业赋能工作坊”等活动,向中小企业介绍GOI专题政策并分析赋能经验,助力中小企业发展。
四、发展科技中介助力我国深入参与创新链的建议
1.大力扶持企业主导型科技中介机构,完善科技中介服务体系。企业主导型科技中介能够在市场竞争中更好地发现技术需求、推动技术落地、优化资源配置。通过政策引导和资金支持,鼓励更多企业参与和引领科技中介建设,推动它们在技术孵化、创新平台搭建、市场对接等方面发挥核心作用。整合政府、企业、研究机构和金融资本多方资源搭建高度互联的科技中介服务体系,为企业提供技术、资金、人才、市场多维度服务,帮助企业深度融入全球创新链。
2.建立科技中介行业标准体系和协同发展机制,促进科技中介国际化,提升科技中介服务全球能力。一方面,政府牵头联合行业协会、科技中介机构、企业和学术界,共同制定和推广科技中介行业的基本服务规范和行业标准体系。这些标准体系覆盖服务流程、技术评估、项目管理、知识产权保护、国际合作等多个环节,确保科技中介服务的透明度和公正性。另一方面,推动中国科技中介进行国际认证,使其具备参与全球市场竞争的资格,提升中国企业在全球创新链中的话语权。
3.提升科技中介人才队伍素质,规范科技中介从业人员执业操守,加大轮岗培训力度。从教育体系入手,在高校和研究机构建立和完善与技术经纪有关的专业课程和培养体系。从业人员不仅要具备扎实的科技背景,还要在管理、法律、金融、市场营销等领域拥有综合能力。加大对科技中介从业人员奖励、激励力度,加强从业人员轮岗培训和实践锻炼。利用国家智慧教育公共服务平台,面向科技中介从业人员开展系统轮训,全面提升从业人员的专业素养。
吴福象,南京大学商学院教授;
杨壮,南京大学商学院博士研究生。




